文章摘要
柏敏,马腾,张玲,田然,赵露.“家庭治疗师签约”服务模式应用于脑卒中偏瘫患者家庭康复效果的研究[J].中国康复,2021,36(2):109-112
“家庭治疗师签约”服务模式应用于脑卒中偏瘫患者家庭康复效果的研究
  
DOI:
中文关键词: 脑卒中  家庭治疗师签约服务  SS-QOL 家庭康复
英文关键词: 
基金项目: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面上项目(JKC201964)
作者单位
柏敏 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康复医学科南京 211800 
马腾 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康复医学科南京 211800 
张玲 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康复医学科南京 211800 
田然 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康复医学科南京 211800 
赵露 1.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康复医学科南京 2118002.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康复教研室南京 211800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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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摘要:
  目的:探讨“家庭治疗师签约”服务模式应用于脑卒中偏瘫患者家庭康复指导,对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(ADL)、运动功能及生活质量的影响。方法:将60例后期无康复打算的脑卒中出院患者,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30例。2组均进行康复医学科常规出院宣教,并进行出院前Barthel指数(BI)、Fugl-Meyer运动功能量表(FMA)及脑卒中专门化生存质量量表(SS-QOL)的评定,对照组签订“家庭医生+家庭护士”服务;观察组签订“家庭医生+家庭治疗师”服务,观察组重点进行家庭环境改造和辅助器具的代偿和替代,侧重日常生活能力的应用;对照组侧重日常护理和防护指导。2组均上门家访1次/周;并电话或微信随访患者1~2次/周,提醒和督促患者自我康复训练。3个月后2组均进行第2次BI、FMA及SS-QOL评定。3个月后2组均不加干预,6个月后进行第3次BI、FMA及SS-QOL评定。结果:观察组出院时、出院3个月及出院6个月BI、FMA及SS-QOL评分变化趋势是先增加,后下降,除了BI评分出院6个月与出院时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,其余3个时间点的两两比较均存在统计学差异(P<0.05)。对照组出院时、出院3个月及出院6个月的BI、FMA及SS-QOL评分呈持续下降趋势,3个时间点的两两比较均存在统计学差异(P<0.05)。观察组出院3个月及出院6个月的BI、FMA及SS-QOL评分均显著性优于对照组(P<0.05)。结论:“家庭治疗师签约”服务能明显提高脑卒中偏瘫患者ADL、运动功能及生活质量,达到《国际功能、残疾与健康分类》(ICF)全面康复的要求,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回归家庭、回归社会。
英文摘要: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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